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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曾经跟最高院的几个老师交流过,当时他们就有这个意愿。
24%和36%,虽然和过去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差别不是很大。
但实际上经过核算,这个利润也是非常惊人的。
要知道,实体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也就在6%左右,也就是说实体经济的产出还不够偿还借贷利息的。
而从事实体经济上,还需要投入一些实际上的劳动。而简单,本身只需要把钱放出去就可以了,本身不需要付出劳动。
可以说是躺着赚钱的一种行业。
这也是前几年小贷公司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。
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实体经济空心化,都想着把钱放出去,而不是从事实体经济。
而金融行业只是经济的润滑剂,本身不产出实际产品。如果越来越多的实体经济转向金融行业,将会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倒退,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。
这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都多次提到要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。
在这个背景下,最高院要针对借贷利率保护的范围,也是一种导向,将会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实体行业,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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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消息称:最高法将立法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。那么这有哪些影响呢?
现在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多少?
当下,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主要有两个参考值,24%和36%,年化24%以内的利息及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,即便该笔借贷利率很高,但是本金及24%以内的利息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;年化36%以上就是高利贷,年化36%以上的利息是法律不认可的,如果已经支付了超过36%以上的利息,超过的部分可以要回来的。
要调整到多少
据悉,当前24%以内全部受司法保护,36%不受司法保护的界限将被大幅降低,很可能降到10%-15%左右。
有什么影响呢?
1、民间借贷利率降低,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,更好的创造营商环境,让企业能生存下去,赚取更多的利润,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失业率的问题,维护社会稳定。
2、反过来讲,对于有闲钱的人来讲,利率降低,让他们不再有兴趣去借钱出去,那么企业的融资难度会上升。
3、因为有存量的借款存在,那么新规一旦实施,那么之前已经放出去的借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则是一个大问题。
4、比起大幅降低民间借贷的利率,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才是正确的选择,在疫情及经济的双重压力之下,世界范围都开始量化宽松,很多国家出现了负利率,所以,官方降低利率才能从更好的解决企业融资难、融资成本高的问题。
5、如果这个利率限制能降低到10%-15%,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,银行的部分产品的贷款利率比这个更高,银行的高利率存量贷款怎处理。
目前尽管只是放出风声,但实施是势在必行的。做出这一调整的根源还是在于继续加快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。目前存款利率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,贷款利率也从央行制定的基准利率逐步过渡到了LPR。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变了,有导向作用的司法保护利率自然也应跟着变化。
目前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为24%,这一利率来源是2015年8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所规定,脱胎于先前规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。但在这一司法解释出台后,我国经济即进入了下行周期,大量企业的盈利缩减,而这一保护利率过高,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高企,实体经济萎靡不振。
同时,这一导向利率在互联网的助力下,使得经济脱实向虚越来越突出,资本争相涌入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,造成虚假繁荣,不仅使得实体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,还引发了“套路贷”、“虚假贷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,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。再加上目前遭遇新冠疫情,全球经济都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,降低利率,减轻企业负担,已经成了恢复经济的必然。此外,各地的P2P平台已陆续整顿完毕,风险逐步出清,客观上也有利于降低司法保护利率上限。
如果大幅度下调司法保护利率上限,也是响应中央要求金融机构让利1.5万亿的政策要求,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,纾解融资难和贵的问题,助力实体经济,还有利于从源头防止用“套路贷”、“高利贷”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。
至于具体利率会下调到什么程度或采用哪一个新的标准,还没有具体定论,有建议为同期LPR的4倍,但这一利率仍显过高,比如目前最新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.65%,4倍LPR仍达到了18.6%,与这个“大幅下调”的基调是不符合的。不过,既然风声已出,想必实施就快了。毕竟现在“六稳”、“六保”是头等大事,金融机构、金融企业必须服务于这个大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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